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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虹口的宣传文化事业得到了发展、创新和提升
最近,虹口召开了文化发展会议,并宣布了文化强区三年行动计划和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想在文化虹口取得巨大成就吗?
那么你应该知道以下内容!
关于启动2018年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支持申请的通知
所有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文化品牌、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的决定》(红卫〔2018〕5号),加快推进虹口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根据《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实施意见》(虹府办[2015]33号)、《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就2018年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支持申报的组织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宣传文化事业,依法注册成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以及为发展本地区宣传文化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
对依法在虹口注册成立的申请者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标准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支持有利于展示虹口“海派文化发祥地、先进文化源头和文化名人聚集地”的宣传文化活动;
2.支持有利于打造虹口红色文化、上海文化和江南文化品牌的宣传文化活动;
3.支持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素质、增强文化自信、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和清晰的网络空的新闻宣传和理论宣传活动;
4.支持有利于鼓励社会资源建设民间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实体书店等文化场所的宣传文化活动和项目;
5.支持文学、影视、戏剧、书法、艺术、音乐、舞蹈、摄影、曲艺、文学批评等领域的优秀文艺创作项目。,这有利于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和发展;
6.支持有利于繁荣虹口公共文化、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群众文化体育项目;
7.支持有利于提升虹口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中外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学术研究、会议讨论、艺术展览、文化体育活动、文化表演等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8.支持各类宣传文化人才举办有利于虹口宣传文化发展创新的高水平讲座、研讨会、宣传培训等项目;
9.其他有利于促进虹口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费用。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虹口区委、区政府主办或参与的重大宣传文化活动和项目可全额资助;其他项目可以通过差额资助。资助比例的差额一般不超过申请项目全额的30%,最高不超过申请项目全额的50%。鼓励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和社会力量的赞助和支持,围绕项目开展市场化、社会化运作。
三。申请材料
1.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主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明;
3.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必要);
4.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建设自筹资金证明、项目申请人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介绍、与会者、与会者和随后的宣传报告(活动);
5.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提供项目实施后的预期社会效益;
6.项目获奖或参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必要);
7.市级扶持项目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如有必要);
8.虹口相关许可证、合作协议、发票和完税证明复印件(如有必要);
9.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应用方法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向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审批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项目书面申请,不得代理受理。
五.提交时间
结合今年的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分两批组织项目的集中申报和集中审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30日前和9月10日前。
六。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定期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并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结案报告。
区委宣传部和区财政局对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今年申请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七。咨询和联系
受理单位:虹口区委员会宣传部文化改革与发展科
地址:虹口区洪飞路518号1号楼323室
联系人:王小明张琪
电话:25658929,25657052
电子邮件:xcbggfzk@163
中共虹口区委宣传部虹口区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