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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手机”,这个年轻人竟然在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业务处理大厅里“捡到”了一部手机,这一幕被监控录像记录了下来。最近,虹口区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了陈某。

监控录像显示,2019年1月5日下午2点左右,受害人在虹口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营业厅的业务窗口前排队时,因为拿起掉在地上的文件,忘记带走,所以将手机放在柜台上。受害者背后是陈某。当他准备离开柜台时,他突然发现柜台上有一部手机,是一部玫瑰金的iphone 8 plus。有一段时间,陈某痴迷于他创业时印制的信息单,并把它和手机一起带走了。

小伙竟在虹口交警支队业务办理大厅内偷手机

陈某第一次偷了他的手机,还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他心里很不安。他带着手机离开了商务大厅,在大厅外抽了两支烟。十分钟后,他回到大厅坐下。当时,受害人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报警。警察很快赶到,正在帮助受害者在离陈某不远的地方找到手机。“我在做思想斗争。一方面,我担心我会被抓到偷我的手机。我想把我的手机还给主人。另一方面,我想为自己保留它。”陈某告诉检察官,“当时,我的想法非常矛盾。我从来没有用过这么好的手机,最后决定把它藏起来自己用。”

小伙竟在虹口交警支队业务办理大厅内偷手机

2019年1月14日,警方在居住的小区抓获了陈。几天前,法院判处陈某4个月的刑事拘留,并因盗窃对他罚款2000元。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小伙竟在虹口交警支队业务办理大厅内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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