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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的玛莎拉蒂在抵达后不到三个月就出现了引擎故障,仅更换引擎就花了38万多元。本来想买车的,我同时买了汽车保修服务,这样可以减少我自己的损失。然而,承担保修责任的服务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车辆维修原因属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近日,虹口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终裁定服务公司应向玛莎拉蒂的所有者伊凡公司支付超过15万元的维修费用。

虹口法院审理一起平行进口汽车纠纷案

服务公司通过合同推卸责任

出于业务需要,伊凡公司从一家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玛莎拉蒂汽车,双方签署了二手车销售合同,其中规定该车的里程为308公里。由于车辆是平行进口的,4s店不提供保修服务,伊凡公司从服务公司购买了保修期限为三年或10万公里的汽车保修服务,并单独支付了保修服务费。

虹口法院审理一起平行进口汽车纠纷案

一天,当汽车行驶时,油压灯突然发出警报,发动机加速时也发出明显的异常噪音。司机立即停车,发现车辆无法继续行驶。伊凡公司、贸易公司和服务公司在被运送到指定的修理点后,对机油进行取样并密封检查。

根据检测报告,服务公司告诉伊凡,过滤器中有大量金属碎屑,初步判断是由于发动机内部零件磨损造成的。服务公司分析了机油的主要性能数据后,认为发动机故障是由于机油性能指标衰减造成的,不能满足发动机使用要求,破坏了正常润滑。之后,服务公司发出了一份“通知函”,称车辆的发动机损坏是由润滑缺陷造成的,这不在保修服务合同的范围内。

虹口法院审理一起平行进口汽车纠纷案

“从头开始”豁免理由

伊凡公司不得不自行修复,并向服务公司声称修复费用超过38万元。在这方面,服务公司称,伊万未能在授权服务站进行维修,这构成了质量保证合同中的一项豁免,该公司不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伊凡公司虽然收到了保修服务合同,但合同背面没有具体条款,因此不承认免责理由,也不承认服务公司声称车辆故障是由润滑缺陷造成的。经核实,车辆注册日期为2015年5月,伊凡公司于2017年8月购买。在试验期间,服务公司还提供了玛莎拉蒂用户手册,该手册在定期维护中规定,换油说明信息不会监控到最后一次换油的时间,如果距离上次换油已经两年了,即使组合仪表上没有显示换油说明信息,也应该再次更换。在任何情况下,换油间隔都不应超过20,000公里或至少2年后。该手册特别提醒,未能按要求进行维护将导致车辆损坏。伊凡公司表示,虽然购买玛莎拉蒂后没有更换发动机机油,但当时车辆仅行驶了845公里,因此应在行驶10,000公里或一年后进行日常维护,这一起点不应从车辆出厂或注册之时开始,而应从自己公司购买汽车之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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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僵局,该如何分担责任?

至于更换的发动机总成,双方都不同意确定发动机损坏的原因,审判陷入僵局。经审理,法院认为,在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发动机发生故障时,服务公司应根据合同承担保修服务义务。服务公司辩称车辆故障属于免责范围,但免责条款既未送达也未告知对方,免责理由不构成合同内容。同时,伊凡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该正常使用车辆。伊凡公司未能按照制造商的规定更换机油和维护车辆,这显然未能履行注意义务。鉴于双方对发动机损坏原因的认定意见不一,法院最终决定由服务公司承担40%的维修费用,即向伊凡公司支付15万多元的维修费用。

虹口法院审理一起平行进口汽车纠纷案

一审判决后,服务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虹口法院审理一起平行进口汽车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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