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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信用管理建议书》,呼吁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消费者欺诈等非法经营活动,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
《建议书》公布后,得到了苏宁乐购、上海途牛、知庄等30家企业的积极响应。他们依次签署了《建议书》,并向消费者做出了“积极践行诚信、讲求诚信、重视承诺”等四项承诺。
据悉,今年11月11日是“双十一”电子商务领域集中推广活动的第11个年头,并将很快迎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的“首秀”。网购消费的快速增长为消费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然而,网上购物消费的安全性还不够,相关的消费纠纷已经成为投诉的热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区市场监督局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和咨询15864件,其中70%与网上购物投诉和举报有关。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旨在服务和引导相关网络(平台)运营商进一步践行《电子商务法》,督促其切实履行网络平台治理、消费者信息披露、公平市场竞争和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