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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普陀区消息:普陀区已将创建文明城市列为“第一”工程。在区一级,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创建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的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重大事项审议制度和定期监督通报制度,全面协调推进建立工作。
普陀区还成立了7个专门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区领导和职能部门牵头,成员单位负责实施。例如,地区创新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学习和培训、综合研究、信息汇总、监督和检查等。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年终对创优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市容环境小组负责协调推进住宅小区专项治理、中小道路综合整治、垃圾分类运输、河道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依托区域网格化管理联合物流机制和城市市容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全区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全区域市容生态综合管理水平;市场环境集团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集市整治和“六小”专项整治,督促落实信用奖惩体系建设、信用教育实践、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等。努力在全地区形成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
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能在创建城市指标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和目标,整体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研究了“路长制”、非机动车停车规范化管理、诚信“红黑榜”、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烟灰缸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监督日反馈机制、24小时整改机制、疑难问题专项咨询机制,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和常态化长效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对日常监管、12345市民热线和媒体暴露的各种问题和慢性病的及时处置和长效管理,形成发现、处置、跟踪、监督、评估和激励的闭环,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使每个网格化成为改善城市管理、促进文明创造的有机细胞。
全区还出台了三项监管和保障措施。一是区领导定期带领班子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将创先争优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并将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条件。对创造工作不力或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充分发挥“两个代表一个委员”在创作工作中的监督作用,邀请“两个代表一个委员”指导和监督创作工作,定期向NPC代表和CPPCC委员通报创作工作情况;三是发挥区、街、镇公民参访团和广大公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发现、跟踪、监督创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