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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包括对限售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对商场、办公楼、公寓酒店等非住宅商品房的分割销售和售后包租的清理。
■违法企业或个人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抽查:重点是交易价格高、价格上涨快、境外买家比例异常等异常交易的在售商品房项目。
抽查内容:重点是房地产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销售限制政策,督促买家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买家的户籍、婚姻等信息,检查是否存在办理假证件等违法行为。
2012年5月2日,上海展览中心的一个房地产模型被电影覆盖。当天,2012年上海房地产春季展结束。
从本月到今年年底,上海将对全市限售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限售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对商场、办公楼、公寓酒店等非住宅商品房的分割销售和售后包租的清理。
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限售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区县房管部门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在9月30日前完成限售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在10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预售检查和非住宅商品房清理,并向市房管局报告。根据区县房管部门的检查进展情况,市房管局成立了检查工作组,对工作和相关商品房项目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举报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重点检查异常交易
本次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监管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12〕49号)的要求进行。
《通知》明确规定,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对一定比例的商品房销售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交易价格较高、价格上涨较快、境外买家比例异常等异常交易的商品房项目。要重点检查房地产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备案环节是否履行了合同签订前告知购房人限购政策,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申报表,检查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纳税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检查是否存在处理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应抽查一定比例的预告登记和过户登记袋(包括二手房存量登记和新建商品房登记),重点核对购房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证明等材料,并选择部分案例提交市房管局会同社保部门审查。同时,我们将对限售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自查,重点是在房地产交易登记的收集、检查和审查中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检查财产囤积情况
同时,区县房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2012年以来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现房销售登记的区域内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有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现房销售登记的商品房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公开出售,且未一次性出售全部预期房源或拒绝公开出售。 是否存在未通过网上备案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及时办理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的行为;销售网站是否公示了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计划和“一房一价”表;是否存在通过签订虚假交易合同等方式囤积房产的行为。
区县房管部门要对区域性商场、写字楼、公寓酒店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的分割销售和售后包租进行深入调查。一、掌握本地区分散经营、统一特许经营的各类非住宅商品房的现状,并做好规划。
《通知》要求区、县房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限售房条例》和《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提供虚假证明的房地产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及非房地产企业的,应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件应及时上报,市房管局应统一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