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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普陀区人民政府第一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任职期限于2018年1月31日届满,为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城市“三个转变”中的作用, 根据《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条例》和《普陀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拔任用规则(试行)》,区政府决定公开聘请第二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招聘编号
普陀区第二届政府选聘法律顾问12名,其中法律专家3名,执业律师9名(见选聘通则)。
工作范围
(一)研究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为区域经济、社会和城市“三个转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为决策提出法律论证和审计意见;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评价;
(四)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起草、论证或法律咨询;
(五)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解决信访矛盾,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应急响应和处置,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
(八)参与社会稳定风险重大问题的分析和评估;
(九)其他需要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律事务。
选择和就业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3.对政府法律工作的热情;
4、法律专家应具有法学专业职称,从事行政法、民商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公开政务,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执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执业经历,具有政府法律工作经历或其他相关法律工作经历,执业期限可适当放宽。
6.如果区政府的第一位兼职法律顾问参与注册和遴选,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权。
选择和雇用组织
在这次评选中,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司法局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选拔小组将选拔和聘用合格的人员。
登记程序
一个
注册时间
从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
两个
注册方法
个人登记
(1)请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shpt.gov)首页公告栏下载《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请以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专业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请将上述报名材料(仅限第一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申请表)邮寄至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评选小组),邮编:200333。
单位建议
推荐单位负责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注册资料和邮寄地址同上。
审查和任命
一个
注册审查和选择
1.资格考试和初选。甄选小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并根据甄选条件和意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第一届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报名选拔,从面试环节开始。
2.选择。选拔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和申请第一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投票结果提出推荐人选。
3、区政府决定。区政府应当对评选小组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两个
签署合同并签发委任书
对于决定被任命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区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被任命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相关权利义务,并出具聘书。聘用期限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联系信息
注册咨询电话:[/s2/]
021-52564588至2509(民政事务处)
021-52564588至7263(地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