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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一名广西男子来到上海,以引爆炸弹相威胁,向花旗银行陆家嘴分行勒索100万元现金。银行职员在和那个人打交道时报了警。后来到达的警察制服了这个人,并检查了他的物品。没有发现爆炸物。记者今天(9月24日)从浦东新区法院获悉,被告庞因投放虚假危险物品,最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事件回放
预谋:制造假炸弹
来自广西柳州的28岁失业青年庞某有着大学文化。2013年1月1日,他乘坐子弹头列车从武汉开往上海,之后一整天都在网上冲浪,或者去一家集体出租屋玩。事件发生的前一天,他突然突发奇想,说他会做一些事情来影响和改变社会。于是,庞出去买了一个灰色的手提袋,一个红黑相间的挎包和一个口罩。他在住宅区路边的草地上发现了一个装着混凝土砖块的圆柱体,并把它们装在袋子里,假装是炸弹。回到租来的房子后,预先在网上购买的汽车遥控干扰器将准备好冒充引爆炸弹的遥控器。
谎言:银行经营业务
2013年1月16日中午12: 30左右,庞拿着一个事先装好圆柱形水泥砖的背包。然后他戴上一副没有镜片和面具的黑框眼镜,走出了临时住所。他乘坐专车前往位于浦东大道1号造船一楼的花旗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大堂服务台,庞告诉银行工作人员,他的业务必须与行长本人讨论。当庞说行长在会上等了很长时间后,他说可以等,并被介绍到银行的贵宾室。
一个多小时后,当银行副行长周上前接待庞某时,他没说几句话。庞某从灰色袋子里拿出红黑相间的肩包,放在桌上。这个包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副省长周问他包里是什么,庞某说是现金和金条。然后被要求租用保险箱,副总裁认为此人非常可疑,首先询问了他的个人信息,但庞某没有回答问题,因此副总裁周礼貌地拒绝了他的开户请求。
欺骗炸弹:索要一百万美元
突然,庞指着桌子上的背包威胁说:“这是炸弹”。他掏出口袋里的车载遥控干扰器,谎称是炸弹遥控器,索要100万元,否则按遥控器引爆银行。后来,在处理周的过程中,他立即启动了保安计划,并报了警。15时50分,徐鹏被立即赶到的警察制服,但这引起了恐慌和整个大楼的紧急疏散。公安机关对庞的财物进行了检查和防爆搜查,没有发现爆炸物。
后果:触犯刑法入刑
案发后,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庞的亲属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其在办案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被鉴定人庞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审判能力。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庞某在公共场所投掷虚假爆炸物品,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投掷虚假危险物品罪,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院采纳了被告人庞关于从轻处罚的意见。鉴于庞在法庭上的自白,本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