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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主持会议并讲话,普陀区常委、副区长韩金华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欧阳平、、李、、戴等常委出席会议。普陀区人民法院院长,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普陀区监督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区政府部门负责人,各街道、镇人大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此外,10名公民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非完整住房改造的报告。部分常委、区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就满足群众需求、解决部分群众实际困难、提高居民签约率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韩金华代表普陀区政府对普陀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
罗指出,加快推进区域性非完整住房改造,是解决“老、小、老、远”等民生问题的一项现实工程,也是办好普陀区人大第一次代表议案、回应群众呼声的一项具体举措。他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合作。普陀区政府要深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使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扁平化”解决,提高转型工作的效率。对于区一级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主动向前,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基层情况和群众要求,争取市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一方面要加强与兄弟区的交流与沟通,在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激发新的灵感,找到更适合普陀区的工作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非完整住宅建筑改造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大胆探索新的解决方案,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寻求新的突破。我们要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要进一步畅通居民沟通平台,扩大居民参与,加强宣传引导,让居民成为改造项目的设计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要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实行自治和共治;要把非成套住房改造作为培训基地,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全国人大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在本届会议上跟踪非完整住房改造工作,根据改造计划和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地进行监督,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促进普陀区非完整住房改造的稳步实施。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接受唐辞去第十六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关于个人代表资格的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赵平同志任免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郑虔同志任免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包强等同志任免案的议案。
按照法定程序,新任命的同志对国旗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