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4字,读完约1分钟
5月30日下午,区妇联召开“普陀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专题培训会”,区副区长、区法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负责人杨出席。
会上,“普陀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普陀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关于成立普陀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当场发布;地区法院和地区妇女联合会签署了《关于深化家庭审判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合作建设协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妇联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同时提出各部门要创新机制,推动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合力,推动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会后,地区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进行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分析”专题培训。区司法机关和区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司法办公室主任、各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妇联主席、维权干部、社区法官、区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区婚姻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