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6字,读完约1分钟
近年来,普陀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截至目前,人民调解质量评估体系已在全区292个调解委员会和2600多个案件中得到应用。
普陀区司法局注重数据分析,强化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依托上海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和普陀区居(村)委会电子账户,收集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协议制作等情况。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判断,探索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和复杂性的量化依据,为科学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提供数据支持。
普陀区司法局注重闭环监控,增强质量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编制了《普陀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工作手册》,包括《普陀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估指标项目及权重设定方法》、《普陀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权重指标》、《普陀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跟踪评估流程图及流程监控表》等规章制度,形成了“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履行、回访、备案”全过程的动态闭环跟踪监控体系,实现了
普陀区司法局注重结果的应用,提高质量评估体系的有效性。以案件质量为导向,实现更准确的调解员激励机制,促进调解员专业化。建立和完善《普陀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普陀区人民调解员评分办法》、《建立和完善普陀区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引入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客户代表等第三方外部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的转化和应用,以评估促改革,提高调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