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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在普陀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普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普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十六届一中全会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普陀法治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营造区域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优化区域经营环境。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吴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被评为中国十大反侵权盗版案件之一。加强网络经济领域的执法办案。其中,全市首例汽车驾驶员诈骗案被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指导案件。尽一切努力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119人起诉55起金融犯罪案件,突出惩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利益相关者型经济犯罪,坚持案件处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准确满足创新型企业家的法律需求。开展网络经济领域的专项综合管理,主动拜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和运营模式优化方面的合作。发布《网络经济下检察工作白皮书》,分析案例规律,提出对策建议,维护创新型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与普陀区工商联等单位建立“民商事协调”合作机制,建立覆盖普陀区所有商会的“区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普陀地区和谐稳定
努力推进平安普陀建设。坚持国家整体安全理念,维护社会整体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慎捕慎检。突出惩治危害民生的犯罪。严厉打击侵犯人民合法财产利益的“日常贷款”犯罪。依法打击非法获取、非法提供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严惩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下的罪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动"机构、企业、学校和社区"的法律宣传,举办了48场讲座。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深化家长义务教育。充分发挥普陀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的作用,做好各类遇险儿童的救助保障工作。
第三,始终坚持腐败和贪婪,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在国家监督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必须提高检察机关的政治地位,坚持惩治腐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提交2016年普陀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对内部管理问题突出的犯罪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运用“检查、企业、研究”的新型合作模式,为重大工程建设创造“双优”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国家监督体制改革。自觉把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一起来,始终保持办案的力度、质量和节奏不变。我们将以实际行动坚决支持和坚决支持国家监督体制改革。
第四,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和主业接管,努力维护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8起案件的立案,监督36起案件的撤回。深化“两种方法的融合”。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加强监督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坚持监管场所的安全底线,依法协调和监督在押人员强制措施的变更。加强对监管活动的日常检查,发布和纠正监管事项的违法通知。审查拘留的必要性并改变强制措施。监督并配合法院妥善执行监外刑事财产刑。审查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提出符合收监条件的检察意见。加强对基层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与区公安局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派出所刑事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协议》。深入派出所开展案件检查,传递监管线索,出具检察建议等。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日常检查,办理社区矫正活动监督案件,对监外执行存在的问题发布和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和通报。加强民政检察监督。与区委政法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信访与法律监督合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中国人民银行检察监督渠道。认真参与区委政法委对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发布检察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采纳了制定和发布检察工作意见。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针对风险防控、税费流失等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V.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有收入就办案”的要求。对检察官的聘用条件要求严格,坚持人员配备应偏向人案矛盾突出的部门。目前,58%的检察官部署在主要案件处理部门。深化领导干部办案工作,修订完善《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医院领导直接处理了51个病例,检查了965个病例,处理了一批新类型和重大疑难病例。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新版检察权清单,检察官不断获得授权,并制定了《刑事立案审查规定》等七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察权的运行。探索检察官培训体系,制定《检察官专业培训操作办法》,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建培训基地。今年,安排了三批12名检察官进行培训。完善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案件过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制定《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等三项配套法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前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大案要案,排除非法证据。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试行认罪服法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保护,会同普陀区法院、普陀区司法局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律师全面参与案件。与地区法院协商确定预审会议和“四类人员”出庭规则,召开预审会议,推动“四类人员”出庭作证,确保罪名准确。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的新功能。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和公益诉讼办案小组,并向普陀区委提交《开展公益诉讼的报告》,经普陀区委书记曹立强批准。深化与普陀区法制办、国资委、环保局等单位的沟通,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顺畅高效连接。加强案件线索评估,同时发布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追回国家经济损失,以公益诉讼案件为线索动态跟踪进展情况。
第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检察队伍,积极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开展“从严治检、长效管理”的专项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匹配和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将政府党委下的8个党支部与18个居委会“双配对”,深入社区开展“创建城市、保障健康”和法制宣传等志愿服务。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利用政法系统违法违规的反面典型,开展“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则。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监督和纪律的“四个形式”,通过批评教育谈话、“面对面”谈话和诫勉谈话严格监督纪律,做到早抓、小抓。强化治党责任,开展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和警务人员个人承诺活动,采取约谈、检查、评估等措施,推动“四个责任协调”机制落地生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提高团队的专业素质。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整体队伍建设,建立党组会议和检查委员会“一会一学”制度。我们讨论了新类型的案件,如“如何定性使用修改后的软件诈骗网上消费卡的销售行为”。在高等检察院成功申请了检察适用理论的重点课题和检察理论的研究课题。开展“上海市四区公诉辩护人辩诉邀请赛”等活动。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成立学院青年工作委员会,搭建平台,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加强青年法律队伍专业化建设,分设检察基础理论、金融犯罪等6个专业研究组,定期开展案例研究和课题研究。在“上海普陀检察院”微信公众账号上开通“青年专栏”,凝聚青年的正能量。
七、坚持检察监督权,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自觉接受NPC和CPPCC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项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司法体制改革专题报告,落实审议意见。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两会期间,代表们收到了《普陀检察图说》和《检察事务公开手册》,并送来了《检察徽蔡邑》汇报检察工作。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聘请人大代表、CPPCC委员等各界人士担任廉洁监督员,并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和司法处理。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信息和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件。加强对司法案件的公开审查,并邀请代表和其他第三方参加。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和听取律师意见的权利。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通过报刊杂志发布了225篇新闻报道,录制了“平安上海”等22个节目。“打击网络经济犯罪,服务新兴产业发展”的微博直播备受公众关注。通过“上海普陀检察院”微信公众账户推微信,增强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度。
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共获得14项集体奖和28项个人奖,分别来自全国各地、市、区。2018年,我院将在普陀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普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服务发展大局取得新成绩,强化法律监督,管好主业,为普陀法治建设做出新贡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突出改革任务落实新成果,始终坚持全面、严格。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推进普陀新一轮区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