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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将非法铁路客运乘客信息纳入本地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区域将从上海和浙江扩展到安徽和江苏,覆盖长江三角洲地区。
上海铁路局表示,已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非法旅客身份信息采集和使用办法》,对持有伪造、变造车票的人员进行处理。持有借用、冒用、伪造、变造的学生证、残疾军人证、残疾人警察证、残疾人证等。对于必须凭票购票并经车站工作人员核实后乘坐公共汽车和无票或跨座(级)的乘客,仍拒绝办理非法旅行补票手续的乘客应收集个人身份信息。收集到的信息将提供给当地政府征信机构,并纳入相关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这些措施已经在上海和浙江省实施,并将从8月28日起推广到安徽和江苏省。
铁路部门提醒,对于没有车票或乘坐无效车票的乘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除补票和收取手续费外,对已经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收取票价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