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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引领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技术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于2017年在长宁区启动“科技之星”团队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告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纳税关系在该区;
2.申请人的团队项目符合“十三五”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的优先产业,重点是人工智能、互联网加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3.申请人的企业信用和团队成员的个人信用良好;
4.申报单位必须按季度填写《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告》。
申请材料
1.《2017年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R&D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报告时间和方法
1.申请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18日;
2.申请方式: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安溪路35号203室,书面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周凯@vip.changning.sh,联系人:周开月、马琰,联系电话:52388342、52388275。
评估方法
区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应组织现场专家评审会议。具体审核时间将另行通知。进入现场演示和辩护阶段的团队应准备报告ppt。
政策支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实施方案,2017年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将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
管理系统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