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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长宁区近期编制了《十三五规划节能、低碳和气候变化规划》,并在十三五规划的34个专项规划中进行了总结和发布。规划明确了长宁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的双重控制目标,明确了长宁低碳示范区建设、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和交通节能等八项任务,提出了完善顶层管理设计、优化项目推广模式、创新政策体系等六项保障措施,为“十三五”期间长宁节能低碳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期间,长宁区在提高能源效率、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长宁低碳示范区成功申请世界银行上海建筑节能与低碳城市示范项目,被列入上海首批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此外,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机构和社区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加大节能和低碳基金支持力度,强化节能技术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长宁节能低碳工作将围绕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基本建设绿色城市的发展目标,强化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的“双控”体系,以绿化为导向,将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融入生产生活,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市场决策作用。
“十三五”期间,长宁低碳示范区将全面建成。到2018年底,上海将节约标准煤7.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16.5万吨,其中长宁区节能3.3万吨,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2.5%。为实现这一目标,长宁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高标准节能建筑、分布式供能系统、光伏发电、低碳交通、上海低碳社区试点等重点项目。完成酒店、宾馆、商业建筑等现有公共建筑综合节能改造约150万平方米,建成高标准节能建筑10万平方米,节能率超过70%,建成年碳排放不超过25千克/平方米的近零排放建筑。同时,研究发布节能改造约束政策,强化建筑能耗基准,探索基准公示制度、碳交易模拟市场、碳交易微循环系统等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