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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消息:记者近日从长宁区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管理办法》,长宁区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影响登记制度。这是长宁区深入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弱化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注重事后环境监管,实现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又一举措。

长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据了解,近年来,长宁区每年开展约200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和审批,占总环评审批的60%。这些项目一般需要经过企业申报、现场核查、三级审批、信息公告等法定程序。,这需要很长时间,大约2-3个月。通过环境影响登记,可以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机制,降低企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我区产业转型发展,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商业业态转型调整和生活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长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长宁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餐饮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餐饮场所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并按环境影响登记进行管理:其所在建筑已进行整体环境影响评价,并已通过环评审批;所在建筑已批准餐饮油烟和餐饮废水排放总量,新增餐饮项目产生的污水在建筑排放总量内;在建筑物末端安装二级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规模低于6个参考炉灶(不含6个炉灶)。据调查,长宁区目前有23栋建筑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纳入环境影响登记管理。在这23栋楼中,参考灶少于6个(不含6个)的餐饮企业可以直接登录在线备案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做出承诺,然后自动完成登记备案,整个备案过程只需半个小时左右。

长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工作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渠道,同时也给事后环保部门的环境执法和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此,长宁区还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根据环境保护部和上海市环保局的要求,建立了网上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和备案信息公开系统;制定通报事项清单,通过网站、服务窗口、长宁时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禁止的规划选址、行业目录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事后监督执法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将竣工项目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明确日常监管、监测和执法要求,确保审批精简,服务和管理不放松;建立环境信用体系,严格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及时向公众披露对环境保护失去信任的企业,加强数据应用,建立对相关部门失去信任的联动响应和惩戒机制。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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