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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下午,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2013-2017年企业争议案件司法审判的白皮书》。长宁法院商事(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庭长张晓钦报告了近五年来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并介绍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副区长翁华健出席并讲话。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公司相关的纠纷越来越多。2013年至2017年,长宁法院受理企业纠纷案件417件,审结案件411件,总标的约5.44亿元,平均金额132.36万元。“这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第一,案件数量总体保持稳定,涉案金额稳步上升;二是审判周期持续延长,审判难度加大,判决成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三是纠纷类型相对集中,股权转让纠纷占比超过一半。”张晓钦介绍道。
白皮书称,过去五年来,长宁法院主要受理了六类此类案件: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利益损害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债权人利益损害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和股东出资纠纷。
“我们从企业家诉讼的角度对纠纷进行了梳理,包括比例、结案方式、原被告的性质、原申请的内容和理由、案件处理的结果,以及企业家在各类案件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张晓钦解释道,“例如,通过分析,发现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二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如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未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因违约。"
最后,根据类型学分析的结果,白皮书对企业家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法律风险源的防控提出了相关建议。例如,设立公司时,应认真对待和制定公司章程,特别是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权力、议事规则等重要事项应明确约定;股权转让时,受让方股东应提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根据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债权债务和发展前景进行综合判断;股东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利用召开股东大会等内部公司治理渠道做出决议,及时解决冲突,避免因消极行为而失去自救机会,导致诉讼。
据悉,今年初,长宁法院成立了优化法治商业环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十项意见》,从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及企业家权益的案件、推进企业家权益纠纷案件精品战略、建立和完善政府与医院联动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