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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在长宁区的所有街道(城镇)和空公园建立工作联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钟发[2015]10号)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联从2016年开始在上海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到目前为止,上海已有6400多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长宁区全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长宁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委员会在长宁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重点开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乡镇劳动关系基础设施,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水平,优化经营环境。

长宁区全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活动将在全市所有企业中更广泛地开展。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企业发展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积极参与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事业,为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长宁国际精品城建设贡献力量,为上海城市发展谱写美好和谐的篇章!

长宁区全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长宁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

和谐企业的激励措施

一、授予市级铭牌和证书

二、媒体通报、表扬

第三,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主动监督范围

四、不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审计范围

5.享受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材料:包括业务贷款、居住证受理点、劳动就业证发放、档案动员和流通、代理招聘

6.与评选文明单位、评估非公有制经济代表、评选部级和市级劳动模范等活动相联系

七、优先推荐评优,包括申报首席技师资助、市技术专家、市优秀企业家、市领军人物、市百强企业等

八、企业申请其他工时制度,审批有效期延长至两年

九、劳动仲裁部门在案件审理前提供专项调解服务

X.享受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十一、优先参加工会组织的职工休养

十二、免费送劳动政策参考资料和书籍

十三.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

十四、根据需要为律师提供免费咨询、免费调解、“一对一”咨询或现场服务

十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盟、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共同提供相关服务

[详见《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长宁区)》激励措施]

创建流程

(1)申报(6月-8月)

参与设立的企业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助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创建活动信息系统。根据企业的选择,将参与企业的申报信息分发给各对口街道(镇)和临空公园。

(2)咨询与培养

企业申报后,对口街道(镇)和亲空园区应根据申报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和相应需求,做好创建辅导和培育工作。

(3)评估(9月底前)

街道(镇)、临空园区接受企业申报后,根据《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表》对企业进行相应的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第三方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委托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完成后,街道(镇)、临空公园应当及时向区三方办公室提交评估材料。

长宁区全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4)审查(10月底前)

区内三方根据《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表》完成对相应企业的评价,确定最终得分,形成评价意见,并上报市内三方。

(5)最终评审(12月底前)

市三方会议,根据市两级三方形成的企业名单及其评价意见,对企业进行最终评审,确定当年符合标准的候选企业名单。

(6)宣传

最终评审完成后,市内三方将对拟授予“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授予称号

公示结束后,市内三方将“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标准企业”的称号授予达到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八)审查

区内三方自获得“上海和谐劳动关系标准企业”称号之日起,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企业,市内三方取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

如果《建立企业间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表》中出现“一票否决指标”,区内三方将取消“上海和谐劳动关系标准企业”称号。

对于被取消“上海和谐劳动关系达标”称号的企业,街道(镇)、亲空园区将进行后续辅导和培育。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区全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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