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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核心团队人才可享受1000万元补贴,连续三年给予合格硕士、博士一次性生活补贴3万元,优秀人才租金补贴提高33%,提供个性化人才直接落户等户籍政策指引...这些“真正的”人才政策措施来自长宁区最新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集群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据了解,该《若干意见》在实施重点人才工程、打造创新人才国际高地、提高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水平、搭建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推出了20项创新举措。效益广、集中度高,显示了长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的决心和实力。
针对高峰人才、产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本《若干意见》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专项扶持政策——根据长宁产业发展定位,对企业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高峰人才或团队进行量身定制和个性化扶持;在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硕士、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对企业引进的硕士、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在原有市政政策的基础上,确定并资助新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区级首席技师;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用于青年人才的引进、储备、实践和培训。
《若干意见》将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秀人才租金补贴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个人补贴金额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同时,积极拓展人才公寓融资渠道,支持为人才公寓提供配套服务。据估计,未来三年将提供约1000套天才公寓。同时,将深入打造“虹桥人才俱乐部”服务品牌,尽快办理人事和人才业务。对于本地区的重点企业,将提供一对一的人事服务专家,做到“一次受理,专人办理”。
谁对人才鉴定有最终决定权?有没有更优化的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方案?长宁市人才工作中的许多瓶颈和难点,在《若干意见》中有了大胆的突破和创新。今后,我们将探索建立人才发展重点支持企业目录,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纳入目录。在一些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企业将自主识别人才,使“企业在人才识别中拥有最终发言权”。医疗保健系统重点突破职称瓶颈,试点设立和使用系统中的中高级职称;教育系统努力突破绩效工资总额的限制,支持教育系统设立专门职位,并通过项目和任用制度灵活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相关资金从人才基金中支出,不包括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中。
首次提出加快长宁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多元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引进一批新兴业态的知名人力资源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鼓励和参与长宁区人才引进、培训和服务工作,共同打造更加市场化、专业化、优质化的人才服务机制。此外,还建立了人力资源经理联盟,为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搭建学习交流、分享经验、交流信息、合作共赢的平台。进一步支持企业组建创新团队,成立博士后研究中心,与高校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紧缺人才联合培养。
《若干意见》提出“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支持和鼓励各类机构和组织举办具有重大影响的涉外人才活动和国际创新创业活动;加强国际医学和教育资源的供应。与此同时,我们将在试点基础上开展对国外人才的表彰和鼓励工作、对国外高端人才的“一卡通”服务和对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一站式”服务。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若干意见》中20项创新措施的落实,长宁区还出台了31项实施细则,将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才的创新创业,培育区域人才优势,为海内外人才的远近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