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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汇区消息:首先,明确启动标准。根据当事人申请和审判的需要,启动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和调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严格审查证人身份,明确证言内容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对照现有证据对案件进行预审。二是创新作证形式。毒品相关案件应允许隐匿证词,并应妥善处理视频和音频技术,以确保证人身份信息的安全。根据受贿罪,证人证言的录像将在法庭上播放,以增加证据的证明力。第三,明确权利和责任意识。做好审判前的法律解释工作,告知如实作证的义务,签署保证书,归档保存。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明确四类出庭作证人员的经济补偿标准,提高证人出庭率和效果。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徐汇法院落实四类人员出庭作证 推进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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