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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现在找工作不容易...你不知道徐汇区有一项针对就业困难人群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吗?它可能会帮助你找到答案!
首先,雇主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补贴和社会保障补贴
1.补贴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
2.补贴条件:吸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安排在一线非管理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全市月最低工资的50%;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50%,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补贴期限:对同一“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享受补贴的累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且“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补贴期限最长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用人单位在毕业当年为大学毕业生新增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本市中小企业和社会团体。
2.补贴条件: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有户籍,毕业当年首次就业;与他们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础,由用人单位承担50%的部分。
4.补贴期限:用人单位为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月数最长不超过一年。
3.失业大学毕业生离校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
1.补贴对象:2014年或以后从本市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就业,就业形式为灵活就业;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础,由用人单位承担50%的部分。
4.补贴期限:大学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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