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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和《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9年,徐汇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建了32个“无集体租赁社区”,居委会、行业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经自查后上报本街道(镇)。经街道(镇)初审后,上报徐汇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协会
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报告情况。
宣传单位:徐汇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宣传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0日
接待地点:上中路466号319室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6431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