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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八项惠民惠民试点措施
为了积极适应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方便群众,造福企业,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向社会承诺,提出以下方便群众,造福群众的措施:
一、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单位,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材料并承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和经营,消防救援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承诺进行现场核查。
二。缩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时限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和营业前接受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后,消防救援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放,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审批和发放,进一步提高消防效率。
第三,上传你周围的火灾隐患
通过徐汇区“志愿者汇款”程序,志愿者可以快速反映和拍照,上传周围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救援组织可以动员街道电网、综合治理和公安等力量,及时发现问题,作为消防执法的依据和证据。
四。普通单位试行双随机明火监督检查
将一般单位纳入双随机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科学随机确定检查单位名单,每月向社会公布一般单位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V .减少火灾现场关闭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尽量减少火灾现场的封闭区域,仅封闭火灾区域和与火灾原因相关的区域。根据勘验的进展,及时缩小火灾现场的封闭范围。对于火灾地点明确,各方对原因和责任无异议的火灾,只关闭火灾地点。
六。实施简单的火灾事故调查登记系统
发生在住宅楼内的火灾事故,只涉及一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火灾原因明确的,现场消防救援中队应当直接登记必要的情况。如受灾群众需要,可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查明火灾事故原因。
七。火灾事故调查信息的公开
对造成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主动披露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火灾教训,形成有针对性的宣传案例。
八。成为群众周围的微型消防站[/s2/]
按照“有人员、有设备、有战斗力”的标准,指导居(村)委会小型消防站建设,推进网格化夜间应急消防观察点建设,充分发挥联合物流合作在首起周边火灾扑救中的作用,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