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8字,读完约2分钟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通常主持庭审,书记员记录。然而,自今年8月底以来,静安法院率先在本市法院采用了录音、录像和刻录光盘的全过程,取代了书记员记录的庭审新模式,庭审中没有书记员,只有一名法官唱“独角戏”。

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试验效率已大大提高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用庭审录音录像代替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这被视为审判记录改革的重大突破,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静安法院在学习浙江省法院的基础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的要求,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将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作为试点,率先在上海法院探索这一新模式。

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一方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在中国设立的外资公司。劳动争议法院的法官陈秀兰在获得双方同意后,采用了这种模式来审理此案。“这类案件最初花了半天时间才开庭,而在新模式下,审判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

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没有书记员,也就是说事后没有审判记录。这要求法官在审判前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说,他设计了一个意见征询表和一个赔偿费表,在审判过程中可以快速记录下来,便于以后起草判决书。在新模式下,金审理了两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当事人均表示可以接受这一改革,并对审理效率的提高表示满意。

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s2/

备案制度改革实施以来,这是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面临的一个共同矛盾。根据最高法院的数据,2016年,基层法院受理了近80%的案件,其中大多数是采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用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的记录也是精简分流改革的必然要求。

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改革后最直观的感觉是店员的解放。无论大小案件都需要它们。现在他们可以集中精力做一些事务性工作,帮助法官处理复杂的案件。”静安法院副院长丁德宏表示,由于不再需要刻意放慢速度,等待书记员的记录,双方在辩论中思路更加清晰,庭审也更加顺畅。

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丁德宏还表示,由于庭审后核查笔录环节的减少,如果当事人对庭审事实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免费提供庭审录音光盘。“浙江省法院已经引进了智能语音识别技术,最高法院今年2月的规定也赋予这项新技术与法庭笔录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此,静安法院也在积极探索和推进。"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静安法院试点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31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