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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新闻》报道:最近,一名年轻男子周杰(音译)用多年前拾到的一张身份证,用假名去了手机营业厅,并以原主人的名义三次补发了该电话卡。他还以原所有者的名义申请银行卡,不断侵入原所有者的支付宝、qq和微信,并更改密码。他还以原所有人的名义向多个金融平台提交小额贷款申请,查询原所有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并借此机会向对方勒索6000元。
大约在2014年,周杰告诉自己,他拿起方华的身份证,把它留在了自己租来的房子里。2017年4月28日下午,周杰动了歪脑筋,特意选择了在手机营业厅打烊的时候,用方华的身份证从方华名下的139号开始申请更换手机卡。当晚,周杰利用补发的电话卡修改支付宝密码,将方华绑定的银行卡中的5700元三次划入方华的支付宝账户。
在这里,方华在收到补发电话卡的短信后变得警觉起来,立即将余额宝的5700元转到她的朋友那里,当天晚上通过电话联系了手机公司,所以她不得不从139开始停止她的手机号码。4月29日上午在去警察局的路上,方华发现他的手机卡被对方补发了。他不得不从139开始去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并及时联系支付宝客服停止支付和取现功能。
正当芳华与周洁的拉锯战如火如荼的时候,周洁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成功登录了芳华的qq和微信账户,并更改了相关信息。4月29日,周杰用方华的身份证假冒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并将他的手机号码从157开始绑定。此后,肆无忌惮的周杰还以方华的名义向多家金融平台提交了小额贷款申请。
2017年5月2日,方华主动联系手机号码从157开始,对方主动要求方华支付5000元赎回身份证,否则将构成用身份证兑现信用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方华被迫将5000元人民币转交给周杰,对方于次日将方华之前丢失的身份证交给了他。原本以为骚扰已经结束,但2017年5月8日下午,方华接到周杰的电话,要求他再支付3000元,否则他会将自己的个人信用信息卖给别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方华终于转到了1000元。这时,方想起要报警,胸口发闷的。
最后,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杰盗窃身份证件、妨碍信用卡管理、敲诈勒索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审理,静安区人民法院认定周杰犯有盗窃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他被判敲诈勒索罪,判处10个月监禁,罚款3000元。鉴于周杰于2017年6月犯有信用卡诈骗罪,因其先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一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并罚金人民币4.4万元。(文本中的字符都是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