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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介绍,3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33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建华、、段、、、姜天喜、阎、、曾小英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内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区政府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审议意见的评价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通过并推行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区政府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为纲领,以上海建设法治城市的要求为准绳,坚定不移地把静安建设成为中心城市的新标杆, 抓紧做好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具体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为静安的安全、稳定、和谐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区政府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评价意见。会议认为,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部分措施已经落实。建议区政府继续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环保检查员的要求执法,推进区域污染企业搬迁,促进河流水质达标,配合重点工业企业土壤污染的详细调查,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完善街道和城镇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监督的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监督,要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工作相结合,做好区委委托的“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支持体系”专题调研工作。结合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监督项目的参与,结合大型调研活动,加强与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和镇人大的联系,按照《监督工作规划》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对常委会的意见。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代表工作室对第一届区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分析报告,要求区人大有关部门加强与区政府督查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全面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对后续督查中了解到的问题进行规范处理。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应当将代表建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的跟踪监督工作。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2018年工作计划,要求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认真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加强工作探索,为进一步总结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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