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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表示,区民政局将在2019年对在区一级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1、对象的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社会团体,2019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提交2019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检验时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检查内容。(一)遵守法律法规,落实相关政策;(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三)按照章程开展的经营活动;(四)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用途;(五)负责人和员工信息;(6)办事处和分支机构(代表)的设立;(七)其他需要核对的相关信息。

静安启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3.检验方法和程序

(1)从3月1日起,参与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的密钥盘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shzz.mzj.sh.gov)进行网上年检,并在线填写《2019年度工作报告》。详见网上发布的《2019年年检操作指南——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慈善组织应当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区民政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

静安启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2)3月31日前,各社会团体应完成《2019年年度检验报告》的网上填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电子印章后在网上提交。涉外非政府组织和教育(培训)非政府组织除网上申报外,还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提交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4月30日前,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行业管理情况向社会团体提出年度检查初步结论和监督意见。6月30日前,区民政局审核年检材料并做出结论,由系统同步显示,并通过短信通知参与的社会组织。7月31日前,社会团体持《登记证》(复印件)到区政务受理大厅(莫林路38号)二楼b25窗口加盖年检章。年检结束后,区民政局通过“上海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年检结果。

静安启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4.3月31日前未完成年检报告的,将发出《责令限期办理年检通知书》。超过通知时限不接受年检的,将年检结论认定为不合格,并责令其整改,依法处理。对完成网上申报、年检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将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况依法予以处理。

静安启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5.3月31日网上年检完成后,相关内容将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如果注册管理机构发现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准确,将通知其及时更正。慈善组织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后,区民政局将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上及时发布全文,接受公众监督。

静安启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二、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会局)地址:莫林路46号1213室和1215室(邮编:200070)

对于年度检查报告和咨询,各社会团体可根据其辖区向街道社会协会或社会服务中心咨询。

静安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静安启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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