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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静安法院发布了《2019年行政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和深入调查了2019年辖区内涉及政府各部门的诉讼案件,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描述:2019年,静安法院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照片由静安法院提供
白皮书称,2019年,静安法院受理了1043起一审行政案件,审结了1033起一审行政案件。受理的案件中,涉及浦东新区的有578起,涉及杨浦区的有188起,涉及嘉定区的有118起,涉及市政管理的有134起。从被诉行政行为的类型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是主要的行为类型,其次是行政处罚、履行法定职责、违法拆迁等行为。
为了妥善解决行政纠纷,静安法院积极构建司法与行政互动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负责人积极应诉。2019年,在静安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376名行政领导人出庭,约占案件总数的50.88%。浦东新区行政领导人出庭的比例相对较高。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静安法院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建立了行政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专家调解和专家调解三位一体的模式。依托行政争议多重调解中心和诉讼调解机制,静安法院2019年审结的行政案件中,通过协调解决了325件行政争议,协调解决率为31.46%。
多元沟通形成制度协同。静安法院积极与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和法律部门交流讨论,形成沟通常态化机制,协助行政机关提高应诉能力,完善执法流程。2019年,静安法院向各行政机关共发布了10条司法建议,并发布了关于治安案件特别审判的白皮书。2019年9月,静安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了行政法治改革研讨会,邀请上海市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就商事登记改革中的行政职能转变和司法应对进行深入探讨,深化了改革背景下对商事领域行政活动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理解。
白皮书对行政执法中的个别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主要包括程序性缺陷、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不当等;在应诉中,少数行政机关存在证据不全等问题。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
首先,要强化程序意识,注重充分证据。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程序,我们应当执法,正确履行举证责任,深化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的研究。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的充分证据,加强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内容、新规定的学习和理解。
其次,要提高应对诉讼的能力,积极应对依法行政的新形势。运用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使被申请机关熟悉掌握、准确运用《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的举证期限、举证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掌握本机关咨询人员的选拔标准,确保咨询人员具有较强的应对能力和专业能力。
同时,要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应诉制度。建议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对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和具有社会示范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他负责人也可以通过在其他案件中出庭了解执法情况,并促进案件的协调与和解。同时,负责人不仅要出庭,还要畅所欲言,使制度能够真正体现实际效果。第四,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诉讼的互动。建议行政机关继续发挥现有沟通平台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加强不同地区统一集中的诉讼联系机制,不仅有助于法院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也有助于行政纠纷的稳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