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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临近,浦东新区将巩固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经验,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从源头上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实现禁区烟花爆竹“零排放”、“零火灾”,全力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外环外的九类场所也被禁止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外环线以外的9个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九类场所是:1 .国家机关居民;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5、输变电、燃气、燃料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和养老机构;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采用易燃、可燃的外墙保温材料;9.区人民政府指定和公布的其他区、市和场所。
目前,浦东新区按照“安全、严格、严格”的要求,划定了39条禁止通行的道路、3个禁止通行的区域和999个禁止通行的场所,并向社会公布。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个城市,在污染严重的天气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鼓励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外环被禁止出售,外环的主动权越少越好。”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在2020年除夕夜、除夕夜第四天和元宵节这三个关键时段,新区还将安排安全志愿者深入居民区进行检查和疏导工作,公安机关也将在街道和社区部署足够警力,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根据《条例》,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浦东新区还采取了“礼花”等多种形式,鼓励市民自愿上交烟花爆竹:如果家中仍有烟花爆竹,可交给就近的派出所或居委会等临时收集点。集合点将妥善保存市民上交的烟花爆竹,集中后将被全市销毁。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公安消防部门也将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1月11日晚,浦东公安机关在刘川高速公路水泥搅拌站查获40多箱非法烟花爆竹。
在打击非法运输方面,浦东公安消防将重点加强对车船的检查和检查,并对小码头和小堆场进行调查;在打击非法销售和储存方面,我们将加大打击非法经营摊点、菜市场、沿街店铺和商品市场私卖的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浦东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公众,如果发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2345或110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