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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中国(上海)临港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就信息共享、创新支持、监管协调和日常联络4个方面的14个项目达成共识。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临港新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朱,浦东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吴金水分别致辞,启动了与司法数据系统的集成平台;临港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吴小华与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敏贞签署合作协议。在活动中,上海浦东法院还发布了十项措施来执行协议。

浦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开展合作

探索并实现“1+1 > 2”的协同效应

双方表示,签署合作协议旨在遵循平等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深入开展临港新区制度创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临港新区建设,有效发挥“1+1”作用;2”。

合作协议的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信息共享、创新支持、监管协调和日常联络。在信息共享方面,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在临港新区建立司法数据对接平台,丰富数据共享的形式和方法。

在创新支持方面,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制度创新前瞻性研究。同时,浦东法院将依托临港新区审判站,通过设立专业咨询窗口、现场办公和定期上门服务,为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企业纠纷解决的需求。临港新区管委会将及时向浦东法院反馈新的司法需求、市场发展趋势和纠纷解决效果,并提出工作建议。

浦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开展合作

在监管协调方面,双方将建立纠纷协调机制,加强金融协调监管,加强知识产权协调保护,支持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司法数据评估。

在日常联系方面,通过建立日常工作对接部门和联系人,建立长期联系机制。此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增强各自的工作效果,营造和谐进步的良好氛围。

发布十项合作协议,以实施各项举措

会上,金敏贞汇报了《关于实施临港新区管委会与上海浦东法院合作协议的十项措施》。

具体而言,十项措施包括:深入开发和应用FTZ司法大数据系统,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研究制定FTZ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标,发布新区金融审判白皮书,实施新区非诉讼行政执法案件专项审判。

浦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开展合作

此前,浦东法院针对最高标准和最佳标准推出了多项司法保障措施,并推出了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方案工作室;建立了保税区法院和保税区知识产权法院临港新区审判站;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海浦东法院确保浦东新区改革开放的十项重点工作措施。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浦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法院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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