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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临港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优质发展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将于7月1日起实施。《若干意见》实施后,临港新区约60%的项目将免除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时间将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效率将显著提高,工作流程将更加高效便捷,经营环境将更加优化。

临港约六成项目可免办环评手续

《若干意见》围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以去年全市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为基础,探索临港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版的改革。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司司长于说:“环评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可以用20个字来概括,即源头削减、两证合一、优化管理、改善服务、分类监管。”

临港约六成项目可免办环评手续

为减少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工作量,所有原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并要求备案的项目将免除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于制造业、电子通信(电子设备的组装和测试)、社会服务(学校、展览、批发和零售市场)、城市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区域道路)等方面的一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获豁免环境评估程序。对于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的项目,建设单位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无需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环评审批时可以同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实现两个行政许可项目“一套材料、一张申请表、一次受理、同时审批、一次竣工”的新管理模式。与此同时,环境影响评估的审批程序也得到简化。对于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环评表简化为环评报告表。对于最初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人员,应采取告知和承诺的管理方式,并立即实施。

临港约六成项目可免办环评手续

在减量化的同时,完善政府服务,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列入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应当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现有基础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时限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分别缩短一半,大力推进环境数据共享。对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内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以共享与规划环评相关的监测数据。

临港约六成项目可免办环评手续

此外,还将探索环境分类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态环境良好单位的引导和服务,减少环境监管和执法的频率;对环境信用差、群众反应强烈的单位,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临港约六成项目可免办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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