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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3日电题:“朱铭来:保险领域严格的监督管理将成为大趋势”
作者朱铭来(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方法的制定是为了适应银行保险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可以加快机构改革后银领域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完善行政处罚机制,认真整顿市场乱象,防范金融风险
事实上,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后,保险领域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前,两者的处罚规则不同,对违反的行为处罚的金额、力量差异非常大。 例如,同样是误销售的问题,银监会在认证了实际的行为状况后,罚款金额有可能比保监会高10倍。
这背后有什么原因呢?
我认为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后,政策需要统一协调。 这时,需要“高也可以低”。 因为这多个处罚标准是按照银监会的标准执行的,对保险领域来说处罚的力量和金额明显提高。
金融风险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这种风险在银领域和保险业都存在。 在银行领域,银行的产品随着网络经济、金融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新的网络金融产品等,不断创新。 创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点。 在保险业,误销售是多年的顽疾,保险业的风险症状比银领域更明显。
我们必须更加重视防止金融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误解等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的发生。 再加上现在的“网络+”营销模式有可能带来新的风险问题。 因此,制定严格的标准,提高行政处罚力是好事,会对保险领域的迅速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成为大趋势。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和派遣机构对保险业发行了801张处罚决定书,比上年增加了99.25%。 罚款金额再合计1亿2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89%。 (中新经纬app )
朱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