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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心城市,黄浦也是一个有大量废弃的公共民防工程的地区,达到582个。这些早期的民防工程由于年久失修,已经成为居民周围的“大隐患”。但是,为了整改这些隐患,区人防办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可借鉴的标准,该项目不能归类为一般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不能进行施工申请、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程序,使得施工难以推进。
针对这一问题,区人防办通过大规模调查不断走访,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安监局、房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经过认真研究、易地起草、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公共民防工程退出民防序列隐患整治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管理工作,实现全过程闭环监管,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管理空白。
在安排初期,区民防办发现黄埔已退出民防序列,有许多废弃的公共民防工程,存在很大隐患。这些早期的民防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当时被称为“国防空隧道”,大部分位于居民区。由于施工标准和建筑质量较低,大部分为砖混结构,防护设施差,单体面积小,工程结构和防渗功能差,大部分长期浸泡,隧道结构变形、风化、风化。
为了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从去年开始,我区全面治理了这些城市地下空室内存在的最大安全隐患。为此,区民防办公室还制定了一项三年行动计划,旨在通过集中整治提高城市地区的公共安全绩效,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上海和国内市场虽然没有地下隐患综合治理工程的技术标准,但区民防办并不依赖于此。通过积累以往的工艺经验,2017年,上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质量标准化研究所受委托,共同制定了《公共民防工程隐患整治退出民防序列管理要求》(Q/HPMF 001-2017)的企业技术标准,明确了工程整治的物探、施工图设计、施工、沉降监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 隐患项目监管缺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重要环节,在目前的网上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无法申请建设、监管和竣工验收,导致竣工项目验收延误。
去年,在大规模的调查中,施工企业、监理等方面都集中反映了瓶颈问题。各区民防办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安监局、房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从“规范性文件”层面进行研究。经过多次起草,形成了《黄浦区公共民防工程隐患整治管理办法》(初稿)。在区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该方案得到了市法制办的认可,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在“上海黄浦”网站上发布,最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黄府法规[2018]3号)于去年8月27日正式作为黄浦区规范性文件发布,并于10月20日通过了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隐患项目整治中的管理职责,形成了从建设申报、监理申报到竣工验收的隐患项目整治闭环政府监管机制。《管理办法》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地下隐患项目整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城市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隐患项目整治成功经验。目前,《管理办法》已作为区民防办调查的“制度清单”,促进了竣工项目的验收,从而加快了隐患项目整治工程的进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整个地区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进展顺利。截至去年底,验收组已对160个项目进行了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大规模调查形成的“系统清单”,地下废弃隐患项目整治工作得到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