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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06:59政府网站评论(人参加)
、自费服务: 60岁以上市户籍老年人。
2、根据土地化大致申请服务补助金。
第一,60岁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需要照顾生活的市户籍老年人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助金。
第二类,60岁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需要生活照顾的市户籍老年人,享受80%的养老服务补助金。
第三类,80岁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市上年度城市公司月平均养老金,需要生活照顾的市户籍老年人,享受50%的养老服务补助金。
第四,在以上第二类和第三类对象中,没有孩子或者90岁以上的老年人除了享受相应的待遇外,还享受20%的养老服务补助金。
养老服务补助金用于交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外的对象需要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用。
材料准备:
相关申请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投保人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卡、城镇社会救济事务管理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说明、养老金收入说明及相关医疗说明)
处理流程:
1、补助金申请人如所在地咨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补助金申请人应当接受经济状况审查,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填写《上海市在家养老服务补助金申请书》。
裁判员上门对补助金申请人进行养老服务的申诉判断,得出判断结论。
4、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初审意见,由新闻区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批准,向符合补助金条件的老年人发出《服务补助金通知书》并通知社区养老服务公司。 向不符合补助金条件的老年人发行“不服务补助金通知书”。
5、根据社区助老服务公司批准的补助金额和判断结论明确服务复印件,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提供服务。
6、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判断补助金对象,根据持续判断结果重新确定补助金金额和服务复印件,对不符合补助金条件的老年人终止补助金和服务。
联系方法:
有老年人户口的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复印来源:上海市综合是一个古老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