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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中院开庭审理文芳阁在夜总会发生的杀人事件。 在这次杀人事件中,五个夜总会的服务员杀了一个客人。 可笑的是,杀人事件的原因是夜总会的女性不想登场。
片国哲等5名服务员都是东北人,最年轻的还有3天就21岁了,最大的也不过33岁。 检察官向他们提出的罪行是故意伤害罪。 郑先生今年42岁,是中日合资企业的理事。 去年8月20日,企业接待了3名韩国客人。 那天晚上,郑先生、企业会长、司机、韩国客人3人一起来到长宁区的夜总会花费费用,据说是因为这里有韩语歌。
随着审理的展开,相关人员的说明展示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
小花: 8月20日下午11点30分左右,5位客人先来,点了5位小姐。 客人中有三人说韩语,另两人说中文,他们之间用英语交流。 然后,另一个男人来了,说是司机,坐在旁边休息。 我服务的客人会说中文,很高,人很胖(注:她服务的这个客人是郑先生)。 21日凌晨1点左右,3个韩国人先离开,提供3个服务的小姐也和他们一起去了。 我服务的这个客人邀请我吃晚饭,然后我和他在一起。 我说自己不拿出来,他不拿出来就不给埋入和小费。 后来我去找妈妈桑爱莲,我已经不回来了。
母亲桑爱莲:我进去向客人解释。 这个女人不会登场。 他很不高兴,用右手在我额头上打了一拳。 我说:“你为什么打我? ”。 他很快又用左手打了我。 我边哭边骂,他也对我说了坏话。 那时,从外面跑进来一点服务员,夫人也进来劝我。 和那个客人一起来的人也在劝他。 他打我,我很生气,用手机打他,没打中。 然后服务员一起打了他。 妈妈拼命劝,两三分钟后才说服他们。
老板娘:最初,几个服务员把客人倒在沙发上,几个人用拳头打他的身体和头。 客人随便拿着水果盘抵抗,然后水果盘也掉了。 后来服务员和艾伦都推荐了。 看见客人从沙发上站起来,头上流血了。 我打算向他表达信息,客人又开始骂了。
司机:郑先生必须骂人,找手机报警,抓住老板。 服务员又打了他一拳,又打了两三分钟,然后说服了他。 老板娘:这时客人呆在沙发上,好像晕过去了。 服务员把郑先生抬到车上。 几个身体商量一下,送郑先生去静安区的酒店休息。 中午12点15分左右再去的话,郑先生已经死了,姿势和我把他上床的时候没什么区别。 郑先生晚饭时点了四瓶韩国酒。 郑先生出去买了一斤装的二锅头。 在夜总会,五个人又喝了三首轩尼诗。 )
酒店员工:客人上午3点30分左右到了。 同来的人说他喝醉了。 后来,他被行李车送到房间,但中途他没有起床。
法医学:头部、右侧大腿多处受伤,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是外力所致。
死者的父母、儿子在法庭上提起民事诉讼,索赔22万余元,但无法弥补遗属的心灵创伤。 服务员后悔不已,这也避不了罪,他们美好的青春将在监狱里度过。 不管事件怎么判决,双方都是失败者,这也需要我们每个人留下深刻的想法,要妥善解决理性、控制和纷争,就需要用实际行动来实现。 作者:阚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