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5字,读完约1分钟
胡先生说,她的所属企业在浦东的一座大楼租赁写字楼,今年以来,房地产没有为业主收到挂号信,但张杨路邮局的送货人也不会把挂号信交给收款人。 只是把邮政催函塞进客户的邮箱,让客户自己去邮局领取。 她和同事每隔三差五分钟去一次邮局,邮局离企业很远,交通也不方便。
昨天上午,记者就胡先生反映的问题与上海市邮局投诉中心取得了信息表达。
该局投诉中心杨先生解释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实施的邮政法的规定,邮局给市民个人寄挂号信,邮递员发送时市民家有电子门铃,按门铃,通知顾客签字。 对于丈夫房间的市民客人,通常送货员会送到3楼、4楼以上的客人,发送通知书。 公司的客人,送货员送到接待室。 商业大楼的客户,大致由房地产企业代理接收。
本报记者丁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