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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新闻》报道,青浦区政府高度重视“清洁空燃气行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将治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企业纳入“2016年总体研究计划”的“弥补短板”研究项目,并加强其实施和推广。
设定年度目标并实施任务分解。
根据上海市环保局2015年发布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企业污染控制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区有177家vocs排放企业上榜,将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为此,青浦区环保局专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2015年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青浦区环保局关于加强本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污染控制的通知》、《青浦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加快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污染控制的通知》, 和青浦区环保局关于落实2016年年度报告第一,年度目标已经明确,5个重点企业和51个一般企业的综合管理将在2015年完成,并在2016年底全面完成。 其次,明确了工作要求,包括vocs减排方案的编制、技术审查、特殊处理、在线监测与安装、验收监测、补贴申请等。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区环保局牵头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明确内部分工,开展行业指导;各街道镇落实本地化责任,配合区环保局做好辖区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每月向区环保局汇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工作进展情况;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全过程控制。第四,定义了时间节点,包括方案编制、处理工程、验收监测、现场核查等工作的完成时限要求。
加强组织推进并实施后续监督。
一是每年年初召开vocs治理企业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年度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每六个月,将召开一次落后企业专项推进会议,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二是加强企业治理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公布区环保局咨询电话,解决企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请该领域的专家审查vocs治理计划;请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对项目管理的现场踏勘给予业务指导;组织企业参加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家具制造、涂料油墨、印刷行业、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培训会议。三是跟踪治理进展,对已完成治理、正在实施和尚未启动的企业进行分类,做好详细记录,随时更新和掌握整体进展情况,完成全市月报,编制青浦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并通知各镇,抄送区政府。第四是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对治理进度滞后的企业进行访谈;对治理有困难的企业进行实地踏勘,了解企业的困难,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2016年,共发布了5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执法滞后的企业,超过40批100人次。对100多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对35家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非法企业进行了处罚。
建立一个长期机制来巩固治理的有效性。
通过对“短板”vocs排放企业的综合治理,实现了工业vocs的总量减排,为“十三五”期间全区大气污染物减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巩固vocs治理的有效性,我们将积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已完成vocs治理的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企业每年进行委托监测,并将监测报告记录到环保局;第三,对于调整后的企业空工厂和土地,要求乡镇落实本地化管理责任,防止非法企业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