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94字,读完约3分钟
据青浦区介绍,8月9日下午,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会在青浦区委党校举行。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钟主持会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局长吴文庆、上海市水务局局长白庭辉、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副区长陈庆江等参加了会见。经过初步技术评估、现场调研、听取汇报和调研讨论,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青浦区试点建设理念先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意青浦区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通过验收测试。
陈明钟主任充分肯定了青浦区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成绩,对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为了进一步搞好水生态建设,陈明钟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治水”、“发展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要突出制度治理理念,不断提高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做好河湖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与恢复,让人民通过水岸联动管理获得更多实惠;第三,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全面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吴文庆指出,当水生态文明建设没有完成时,它只能进行。希望青浦以此验收为契机,以河流水系为起点,继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排污口监管;共同完善水资源安全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供水绝对安全。
白庭辉表示,青浦区以建设水美、人水和谐、宜居宜业的水生态文明城市为总体目标,着力打造水生态功能区四大模式,构建水生态文明五大体系。整个区域的河湖水环境总体趋势在改善,特别是青海西部的环境基础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同时,青浦还率先尝试实施了河道长度制度,探索了“村民自治”、“执行衔接”等宝贵经验,对该市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委托,朱明福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市水务局长期以来对我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支持、帮助和指导表示衷心感谢。朱明福强调,环境是我区发展的最大竞争力,水环境是整体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石,水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青浦视接受为新起点和新机遇。青浦以打造上海对外服务门户城市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综合节点城市的双城定位,以“新青浦、新生活”、“两个新”为主题,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治理之路,为生态文明建设打长期仗,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协调推进“四区联动”,推进生产、生态、生活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确保全年消除河流黑臭。到2020年,劣五类水体将基本消除。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江河湖泊水面达标率达到18.69%;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三条红线”,统筹规划人口调控、土地削减、企业转型、节水减排,做到适水、量水、定城;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做好保护和保障河湖体质创新机制试点建设,全面实施河道长度制度,加强空岸线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水管理体制。
据悉,2014年,水利部批准青浦区为中国首批45个城市之一,上海市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三年来,在试点实施方案的指导下,我区共完成了五个方面的46项任务,新增自增压任务20多项,总投资129.6亿元。全区水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受益意识明显提高,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荣获15项生态文明建设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