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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介绍,近日,青浦区妇联和区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托村(居)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立妇女权益保障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青浦区基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阵地建设,重点建设基层维权稳定的基本防线,深化和平青浦建设。
通知要求妇女权益保护中心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镇、街道妇联和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村(居)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建设妇女权益保护点,实施“六有”工作标准,力争到2017年底完成85%的妇女权益保护点建设。妇女权益保障点应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信访接待、冲突调解、和平创造等服务,帮助妇女运用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农村妇联将继续开展妇女维权点建设。妇女权益保障点应利用综合管理中心的协调优势解决矛盾,充分发挥妇女微观家庭和妇女理事会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将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区妇联、区综治办还将及时对妇女权益保障点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或抽查情况进行汇报,以促进工作从点到面的落实,有效分担党委和政府的后顾之忧,解决妇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