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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没有储存危险气体的相关手续,也没有储存危险气体的相关条件,周围的安全只是为了自身的方便才放在后面。最近,青浦警方在检查青浦区外青松公路上的一家工厂的地块时,发现两家加工钢结构的企业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两名违法者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3日下午,青浦公安局霞阳派出所民警在检查辖区外宋庆一家闲置工厂时,发现上述地址非法存放危险物品。据了解,该地块属于一家公司闲置的厂房。根据警方现场调查,其中一家租赁企业在空车间存放了44瓶大型氧气瓶和3瓶液态丙烷,另一家租赁企业在临时车间存放了18瓶氧气瓶、4瓶液态丙烷和1瓶乙炔。现场负责人不能提供专业资质,施工现场不具备与危险气体相关的储存条件。
由于该企业涉嫌非法存放危险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夏阳派出所民警传唤两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涉案企业负责人李说,他知道这些危险气体需要活动许可证和一定的储存条件,但他不清楚具体情况。他通常负责现场处理,并与施工现场沟通交货事宜。二氧化碳用于焊接,而氧气和丙烷用于切割。
目前,非法公司的两名负责人李某和陈某因非法存放危险物品被依法判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