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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中共青浦区委召开了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推进会。区委书记赵惠琴强调,要找准位置,强化责任,突出重点,不断提高落实“四个统筹”机制的有效性,建立严格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纪律管理制度,使“四个统筹”成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武器。
区委副书记、区长夏克佳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韩顺芳汇报今年上半年“三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赵明、于绪峰、蒋、、王祥、刘出席会议。英普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和清发集团做了交流发言。
赵惠琴指出,“四个统筹”不仅是治党经验的总结,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创新。我们要提高政治地位,全面巩固思想基础。“四个统筹”作为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大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从大局出发,深刻理解“四个统筹”的思想基础。其核心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四个意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思想建设与制度治理相结合。
赵惠琴要求立足顶层设计,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青浦“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落实。
首先,我们必须注意责任的“牛鼻子”。党委必须切实履行主要职责,加强全面管理,管关键人,管关键点,管关键事,管关键时间;纪委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这一专门机构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的责任追究,始终把纪检监察放在首位;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管好班子,带好班子,以身作则;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两责”,全面、严格地担负起管好现场、替党说话、为党担心、为党服务的责任。
第二,要特别注意协调的“起点”。“四个责任协调”的关键是做好“协调”工作,找到形成协同效应的途径,保证责任机制的有效运行,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协调工作,即明确责任、履行职责、监督责任和问责。
第三,我们必须把握法治的“压舱石”。“四个责任协调”是从严治党的方法和手段。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坚持纪律和纪律。
“要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四个负责、四个协调’的积极能量和辐射效应,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更好地推进全面工作。”赵惠琴强调,要把“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到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身上,覆盖面广,系统性强,影响大。我们要把握更高的目标,在全面提升中取得治理成效。政治生态是检验我们是否有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尺度,它可以营造一个干净、积极的政治生态氛围。通过“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推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向常态化和长效化转变,夺取领导权。这一“关键的少数”干部保证了责任的履行;通过压缩“四个责任、四个协调”机制,把党的全面从严管理推进到基层;通过“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行,加强作风建设。建设一支"四有"干部队伍,如何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想当官、能当官、干好事、不出事的铁军,最重要的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党的基础。压缩党的执政责任,实现“四个责任协同”机制的有效落地,进一步端正选人用人的风气;有效落实“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确立鼓励有为、惩罚无为的导向;随着“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有效实施,增强了干部严格自律、严格管理人的意识和能力。以党的执政效能推动跨越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离不开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四责任协调”机制。通过构建“四责任协调”机制,充分落实党执政的重要职责,为青浦实现全面跨越式发展、提升城市能源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青浦区严格管理党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构建“1+6”框架体系
“1”指《中共青浦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
“6”指六个支持系统
1.《关于加强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意见》
2.《2018年区委直属党组织专项考核实施办法》
3.《实施抄告作弊实施办法(试行)》
4.《关于建立青浦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审计制度的通知》
5.《中共青浦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上海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青浦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青浦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容错豁免办法》(试行)
6.《青浦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绩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