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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消息:4月9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于旭峰主持召开了第6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青浦区2020年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以及青浦区法治政府的示范创建工作。区领导、倪、金俊峰、顾军、姚、彭义浩、参加了会见。
全面实施,突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 青浦区结合市委、市政府2020年的重点任务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青委〔2018〕4号)的工作要求,制定了《青浦区2020年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村振兴战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解决弱势群体的弱势问题应该切实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工作计划,准确把握农村振兴的目标和措施,加快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我们要突出重点,勇于解决关键问题,勇于突破。因地制宜,加大力度推进美丽农村建设。加快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不断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更好地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积极探索和创新青浦区农村振兴新模式,努力实现农村振兴的新突破、新亮点和新成效。
通过展示创建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
会议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也是提升青浦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改善区域经营环境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通过示范创新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发现差距,弥补不足,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为实施两个国家战略、实现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会议还研究解释了《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的最新内容,研究了青浦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次会议也是2020年青浦区的第一个“政府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志愿者和其他公众代表参加,听取《青浦区2020年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