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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黄浦区介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垃圾分类的执法部门,本周,黄浦区的所有城管人员被派去与区人大、区绿化市容局联手,深入到各个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筑物、企业和公共场所进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整改,教育劝阻,以促进《条例》在黄浦区的更好实施。
检查现场,纠正多于惩罚
7月1日凌晨,区城管执法局在全区10条街道开展了垃圾分类执法综合检查,指导和监督了垃圾分类投放,检查了全区20个社区和企业,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5份整改通知书。
在国泰公寓,瑞金二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检查了社区垃圾房的设置和居民的分类;检查湿垃圾桶,防止与普通塑料袋和湿纸巾混在一起,以确保居民可以将它们放入破袋中;检查干垃圾桶,看看它是否与湿垃圾混合。
“执法不是为了执法,但检查的目的是敦促所有社区、建筑物、单位和企业对垃圾进行适当分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丁启宁表示,在前期,区城管执法人员将采取刚性执法,按照内务管理、法律案件处理、街道巡查、社区管理等模块进行分工,突出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重要性,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全覆盖,对全区各区和建筑物进行地毯式检查。之后,区城管执法局将探索建立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分级控制度,并尝试建立红黄卡制度,督促各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在法律得到执行的地方,法律得到普及
在考察现场,城管队员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执法者。"‘全员执法,全员普法’是我们对城管队员的工作要求."丁启宁表示,城管执法人员要做好与居民和单位的互动,哪里有问题,哪里有整改,而不是执法罚款。
事实上,《条例》实施前,黄浦区城管执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了检查的全过程。通过部门和街道的联合管理,依托居委会城管社区工作室,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
自5月起,豫园城管中队派队员到位于豫园风景区的街道党团志愿服务站,向市民和游客介绍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运送要求;淮海中路街道中队通过西城居委会社区工作室积极参与居委会垃圾分类推广,形成共建、治理、共享的良好氛围;南京路步行街中队带领步行街商户召开垃圾分类处理协调会,动员步行街商户带头进行垃圾分类。
“要进行垃圾分类,就要惩罚和引导。只有双管齐下,规例才能尽快实施。”丁启宁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