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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钟鸣路1588弄丽水新亭社区的一名房客最近被新桥城管中队罚款1万元。这是该镇三年来开展“以住代住”综合整治行动以来,第一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新桥镇相关部门调查,丽水新亭社区出现了10起“住宅转非住宅”现象,业主和承租人擅自将居民变为商品房,可用于公司办公、网上商店仓库、电脑维护等。经过城管队员的劝说和教育,很多人已经完成或正在整改。

尽管城管两次上门督促整改,承租人侯某仍拒绝整改。新桥城管中队立即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获得了该物业的信息。与业主联系后,明确指出业主和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性质。逾期不改正,又不恢复原状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房东李说,他不知道承租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该中队立即采访了承租人侯,并在证据确凿时向他发出了听证通知。当侯未按计划申请听证时,中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承租人侯支付了罚款,并将办公用品和物品搬离房屋。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松江新桥镇开出首张"居改非"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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