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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四个责任协调”的整体联动,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行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金山区在探索和实践“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中,坚持责任联动,帮助责任落实。

勤政廉政,注意治理党的“牛鼻子”

依托区内廉政建设“两责任”考核平台,优化考核体系,将主要责任考核指标调整为3个一级指标和33个二级指标;围绕勤政廉政目标,突出绩效导向,提高考核分数,将考核内容分解为区一级8个相关部门和区纪委8个室。《金山区善用监督纪律“第一形式”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制定并下发,规范了“分级逐级谈话”。自2016年以来,几位区领导开始与2016年“两个责任”考核中排名较低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团队成员进行“第一形式”对话。通过“讲责任、讲诚信、评责任、讲诚信”的方式,定期安排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党的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口头陈述,区领导进行现场评议。

金山"四责协同"整体联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数据+平台,创新推动“监管责任”的有效实施

忠实履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深化“三个转变”要求,通过机制改革推进工作创新。两年来,区纪委坚持创新引领工作发展,着力推进“两个支柱”、“两个报告”、“一案三查”、“自办案件归零”、“两个责任”考核、“三库一平台”等工作。例如,“三库一平台”的建设就是利用信息资源实现动态信息的“登录”、工作信息的“可视化”、人才储备的“信息化”。建立覆盖全区厅级干部、后备干部和纪检干部的廉政档案库,加强“政治体检”,防止干部“因病升官”。“纪检专业人才库”[S2/]建立,从全区22个单位中抽取32名专业人员,由区纪委指定,有效整合全区专业纪检人才,弥补区纪委纪检专业力量的不足。建立“纪检干部后备人选数据库”,与组织部一起从全区选拔83名优秀干部作为纪检后备干部,为实现纪检干部“严进高进”奠定基础。打造坚实的“双责”评估平台。《金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试行)》颁布,两个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主要责任”考核突出了“问题、态度、成绩”三个方向,“监督责任”考核突出了查信办案的方向,“两个责任”考核释放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信号。

金山"四责协同"整体联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在上述比率下,许多措施将责任分配给“第一”[S2/]

区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金山区党政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计划》和《中共金山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党委主要职责流程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点清单,区领导对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并主动上报市委、市纪委备案。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采用“1+x”(一个计划、一个名单、一个记录表、一个附表)模式,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例如,2017年,全区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为6大项和16小项,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逐项明确。成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制定《中共金山区委检查规则(试行)》,并成立四个定期检查组。根据《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修订了《区委工作规则》和《区委常委会决策规则》,引入了应用“第一形式”的实施方法,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区委书记带头与区里四个班子的成员和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话,常委们定期与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基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探索发布党员“先锋模范指数”、党支部“战斗堡垒指数”、党委“领导核心指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指数”等“四项指数”。

金山"四责协同"整体联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s2/]整合资源、问责制迫使实施“一个职位两项责任”[S2/]

制定《金山区错不作为问责考核办法》,落实区管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错不作为问责,控制“官不作为”和“官乱”现象。例如,2016年,共有39人被追究责任。问责条例出台后,根据《上海市实施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制定了《金山区实施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和本市实施办法;整合区纪委纪检监察和责任追究职能,将整顿“四风”的突出问题纳入区委日常检查范围,密切关注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问题线索,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今后从严治党”的信号,推动党风政风逐年好转。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共查处了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案件,共查处党员干部46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厅级以下干部43人,给予纪律处分32人。七个典型案例被公开披露了姓名。对该区“12.26渣土倾倒事件”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向2个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

金山"四责协同"整体联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资料来源:金山区纪委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金山"四责协同"整体联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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