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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标准、就业补贴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

2019年,本市失业保险最高标准由1770元调整为1815元,上调45元。具体调整如下:前12个月失业保险最高标准提高45元/月,调整为1815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标准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标准的80%,即1452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在第13至24个月延长至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即1162元/月。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4月起失业金最高标准增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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