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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想创业的小伙伴!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实施本市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从12月开始,我市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全面升级,从社会保障、租金补贴、载体补贴、首次创业补贴等方面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创建“升级版”的创业驱动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目标范围,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或上限。
四个关键词:新一轮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
1精度
新一轮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的亮点之一是,弥补原有政策中不适合当前形势的不足,并对特定群体和特定对象给予精确支持:
一是对注册大学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内“就业困难人员”实行8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以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拓展新的就业渠道。
第二是将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孵化阶段。新政策规定,对进入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并孵化成功的创业团队,补助不超过1万元,创业初期的“幼苗”要精心呵护。
2.扩展表面
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的新一轮政策进一步扩大了目标范围。
一是整合了创业初期青年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初期创业组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两项政策,整合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覆盖了各类创业群体。
第二,相关政策将进一步延伸至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员、海外人才、港澳台居民和归国留学生,鼓励国内外创新创业型人才从江海的视角扎根上海。
三是将高校创业指导站延伸到中等职业学校。
3.承包建议书
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的新一轮政策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标准或上限
首先,针对初创企业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已经将最初的每户每年2万元的补贴上限调整为基于就业人数的每月最多8人。按照现行标准,每年补贴金额约为6万元,补贴力度大幅提高。同时,补贴标准已统一为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份额的50%(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是对年度服务效果评价等级达到甲级、乙级和丙级的创业指导站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每处比原标准高5万元。
4凝聚力
在政策调整中,注重新旧政策的整合,确保许多旧政策持续衔接,新旧政策无缝衔接。2018年12月1日是新政策实施的起始日,也是新旧政策整合的关键节点。
首先,对于初始阶段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新成立的创业组织可以从2018年12月1日起申请新政策。对于以前制定的政策,将继续按照旧政策执行,但补贴申请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
二是针对小微非商业活动个体经营场所的租金补贴政策,考虑到规范市场管理的要求,从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申请。享受该政策的人可以继续享受补贴,直至三年期满。
图1了解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的新一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