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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日前发布,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从2017年底到2018年,除夕夜、除夕夜、除夕夜、元旦和元宵节是重点控制期。与2017年相比,今年在各区域原划定禁区的基础上,增加了“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作为禁区。
自2016年1月1日《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松江区连续两年实现了“两个零”的控制目标(即禁区“零排放”、烟花爆竹“零火灾”)。日前,松江区公安局表示,2018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三年,也是推广风化习俗、形成正常长效的关键一年。松江区要巩固两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经验,“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努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确保禁区内“零放电”
松江区连续两年实现了烟花爆竹“零排放”和“零火灾”。2017年,松江区共有455个禁区。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发布的信息,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禁区越来越严格。在2017年划定的禁入区的基础上,增加了“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作为禁入区。
目前,松江区9个镇正在进行旧区改造,涉及267个建筑工地和1223栋建筑,大部分建筑工地使用竹脚手架。「这将是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管制的最大风险点。必须实施足够的控制力和严格的控制措施,以确保绝对安全。”松江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鉴于过去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警方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对关键日子的管制。在2018年2月14日(除夕)至3月2日(元宵节)期间,公安机关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抓好2月15日(除夕)、2月19日(元旦)和3月2日(元宵节),在街道和社区部署足够警力,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松江区公安局将按照“去边到底”的要求划分最低管控单位,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有效。街道、乡镇和派出所也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引导群众安全出院。特别是对于居住区,应尽可能设置集中排放点,并落实护理人员和措施,确保安全排放。
严格的营业执照,加强非歧视调查
2018年,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将继续实施外环路“一区一点”的要求。松江区仍然只有一个正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销售品种仅限于鞭炮和促销,不含烟花爆竹。松江区管控办负责销售点的发放和检查,销售点经市级联合验收合格后发放证书。在销售期间,加强联合检查、实名销售、“一日三检”和视频监控等控制措施。
松江区公安局表示,今年将实施更严格的实名购买原则。原则上,只有外环外有身份证的公民才能购买。如果人和家庭是分开的,他们应该按要求提供实际居住的证明。与此同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警方将前来检查情况,以确保烟花爆竹不会流入禁烧区。如果在禁烧区有非法排放的案例,警方表示,如果有案例,人们将会受到调查。
松江区还将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公众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松江不能成为烟花爆竹的流入地,也不能成为烟花爆竹的流出地。”针对这一控制目标,松江区将全面加强对交通运输通道、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居住社区的控制,全力查处运输、储存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渠道和窝点。前不久,金山公安局在松江区g15高速公路新郑高速公路收费站成功拦截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当场查获325箱烟花爆竹。松江区公安局表示,从这起案件来看,烟花爆竹已经开始流入松江区,而且比以前更早。截至目前,该分局已查处4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其中非法储存3起,非法经营1起,罚款5000元,查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40多箱。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公安消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取证,加强对陆路和水路口岸特别是g60沪昆高速公路口岸进入松松的货运车辆和船舶的检查,加强对进入上海的货运车辆,特别是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烟花爆竹产地的牌照货运车辆和夜间进出市区的货运车辆的检查。对上路的货运车辆,还要加大验卡力度,坚决切断非法烟花流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