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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小事也是大事!"给地区民防办公室主任兼党委书记黄宝荣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份酸溜溜的“新年礼物”。原来,今年元旦刚过,正当他要考虑如何全面报道这次大调研工作,以及民防工作如何造福人民的时候,一个普通市民打乱了他的计划——吴先生派人到了区民防办。
法庭的被告席。
酸礼物
事件的原因可以追溯到2015年底。吴先生在四井镇买了一栋房子。后来,为了了解项目信息,他于2017年8月14日通过邮件向松江区民防办申请公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批准文件。松江区民防办受理审查后,发现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区级民防办无审批责任;如果进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应当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相应的责任在市一级。基于此,区民防办公室立即给予书面答复:该信息“不属于其公共职责和权限范围”,并建议咨询民防办公室,并告知地址和邮政编码。随后,吴先生收到了民防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并被告知“不属于本机关的公共职责和权限范围”,建议咨询区民防办。
今年1月,吴先生向地区法院提出行政申诉,理由是地区民防办公室未能履行公开答复政府信息的义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黄宝荣拿着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感受到了压力:这是区民防办第一次遇到行政诉讼,他将作为被告出庭。
责任
涉及法律和诉讼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松江区民防办为此召开了多次小组会议,一边了解前因后果,一边深入研究案情,积极准备应诉。“既然人民想上法庭,那就说明我们的工作有缺点。”在区民防办领导看来,应诉的过程也应该是区民防办争取理解的机会,并多次强调“底线”:即使最终不能打赢官司,也绝不能失去民心
积极应对诉讼需要认真的分析、正确的态度和承担责任的勇气。然而,在分析本案时,有人提出松江区民防办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那么问题何在?“面对普通人的要求,我们的官方答复总是显得有些‘生硬’。虽然这是合法的、合规的,但却不那么人道。”根据地区民防办公室领导的分析,如果你有不同的想法,在做事情的时候让你到处乱跑,你也会感到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