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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黄浦区的消息称,黄浦区把实施行政执法“三大体系”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三个体系”的全面落实,并将其纳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这是最近在黄浦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大体系”专题会议上传达的信息。
行政执法“三制”是指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核制度。今年7月,黄浦区启动制定《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区委书记高云、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克俭出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广泛动员。目前,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此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大体系”专题会议的召开,将对推进法治政府的示范和创建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上月19日,浦东新区副区长左率队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参加“原告王不服被告黄埔分局治安管理强制,请求行政赔偿”一案的审理。这是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后,黄浦区第一次由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左伊美表示,尽管近年来黄浦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除了“规定的行动”外,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应以“三个体系”为底线和准绳,积极改进和挖掘空在执法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提高的地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
据悉,近年来,为了不断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大体系”,全区15个行政执法单位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总结了许多经验和做法。区公安局不断将“阳光警察”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实施监督考核,注重队伍建设;区城管执法局针对重大执法决策的法律审计制度,制定了相关审计办法,并对审计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